根据《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等要求,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 系 人:郑武
联系电话:0534-2277234
实华PR250721H01(7月)
实华PR250801H04(8月)
实华PR250902H06(9月)
实华PR250801H05(三季度)
实华PR250816H02(三季度)